一、普食
1、适用对象:病情较轻或疾病恢复期,消化功能正常者。
2、饮食原则:营养均衡,易消化,无刺激性食物。可采用的食物,一般食物均可,但油煎,强烈调味品应限制。
二、软食
1、适用对象:低热、消化不良、咀嚼不便,老幼病人。
2、饮食原则:以软、烂、无刺激而易消化的食物。可采用的食物如面条、烂饭。肉类和菜类必须要切碎煮烂。
三、半流质
1、适用对象:发热、手术后病人、口腔疾患、消化不良、咀嚼吞咽有困难。
2、饮食原则:少食多餐,易于咀嚼及吞咽、纤维素含量应少,食物呈半流质状。可采用食物粥、馄饨、蒸蛋、肉末、豆腐脑等。
四、流质
1、适用对象:高热、大手术后、危重病人、急性消化道疾患。
2、饮食原则:液状食物,因所含热量与营养不足,故只可短期食用。可采用食物乳类、豆浆、米汤、稀藕粉、鸡汤、肉汤、菜汤、果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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