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星”一词最初来自古希腊语,意思是“流浪的星星”。在发明望远镜之前,数学和天文学家克劳迪乌斯·托勒密(Claudius Ptolemy)称恒星为“固定星星”,以便区别七个以特定方式在天空中移动的流浪者。这七个天体是太阳、月亮、水星、金星、火星、木星和土星。
行星,通常指自身不发光,环绕着恒星的天体。其公转方向常与所绕恒星的自转方向相同。一般来说行星需具有一定质量,行星的质量要足够的大且近似于圆球状,自身不能像恒星那样发生核聚变反应。
如何定义行星这一概念在天文学上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。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大会2006年8月24日通过了“行星”的新定义,这一定义包括以下三点。
1.必须是围绕恒星运转的天体。
2.质量必须足够大,来克服固体引力以达到流体静力平衡的形状(近于球体)。
3.必须清除轨道附近区域,公转轨道范围内不能有比它更大的天体。
按照这一定义,截至2013年,太阳系内有8颗行星,分别是:水星(Mercury)、金星(Venus)、地球(Earth)、火星(Mars)、木星(Jupiter)、土星(Saturn)、天王星(Uranus)、海王星(Neptune)。太阳系内的肉眼可见的5颗行星是:水星、金星、火星、木星、土星。
好啦,成为行星的三个条件,已经介绍完了,你记住了吗?
总结一下就是:绕着恒星公转,在公转轨道上质量最大的那颗近似于球形的星体,就可以称之为行星啦。是不是很简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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